关于瑞丰盘阳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科创板的说明函
致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经我司内部研究以及与投资者的充分沟通,我司所管理的“瑞丰盘阳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现决议拟投资科创板股票。由于相对于主板上市公司,科创板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科创板股票在发行定价机制、上市交易制度等方面也与主板股票差异较大,我司已审慎核对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确保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我司将做好风险控制,积极维护客户利益,同时承诺就科创板投资事项及风险控制等内容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工作。
请贵司知晓并予以必要协助。
深圳市瑞丰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30日